新厂区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项目(Ⅰ期天然气导热油炉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-公示稿
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项目
(Ⅰ期天然气导热油炉)
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厅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,现将“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项目(Ⅰ期天然气导热油炉)”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简介
项目名称: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项目(Ⅰ期天然气导热油炉)
工程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本项目位于山东垦利经济开发区东三路以西,康兴路以南(E118 度 39 分 25.574 秒,N37 度 32 分 26.858 秒)。
建设内容:锅炉房北侧空地占地面积400m2,建设1台30t/h天然气导热油炉,配备燃烧器、鼓风机、锅炉主机等设备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新发药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经理 联系电话:15266057721
联系地址:山东垦利经济开发区东三路以西,康兴路以南
三、公示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)(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2年8月1日~2022年8月26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项目(Ⅰ期天然气导热油炉)验收报告
验收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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